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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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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 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4年全国商务部门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克服了种种不利因素,战胜了重重困难,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取得了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较好成绩。全年全国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3664家,合同外资金1534.7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606.30亿美元,比2003年分别增长6.29%、33.38%和13.32%,其中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历年来最高。截至2004年底,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08941家,累计合同外资金额10966.08亿美元,累计实际使用外资5621.0l亿美元。按IMF界定的方式测算,截至2004年底,我国累计实际吸收外资存量总值为2132.88亿美元。现存注册运营外商投资企业约28万家,总体经营状况良好,外商投资企业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 2005年,伴随世界经济较快增长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跨国直接投资继续回升,并重点流向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我国仍然是跨国公司产业转移和对外投资的主要选择地之一。这有利于我国稳定并扩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进一步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各地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本地区优势,因地制宜地做好2005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工作。 一、2005年我国吸收外资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世界经济复苏的新趋势为我国吸收外资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l、全球经济复苏步伐加快。当前,美国经济已经出现了较强的复苏势头,德、法、英、意等主要欧元区国家以及日本正在逐步走出衰退,世界主要经济体良好的发展势头将加快世界经济复苏的步伐。联合国发布的《2004年世界形势与展望》预测2004年全球经济将增长3.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未来6年世界经济将进入新一轮黄金发展周期,年均增长率将达4.3%。 2、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将出现新一轮增长。联合国贸发会议公布的《2004—2007年全球投资前景评估报告》在87位国际投资专家预测分析的基础上,预测2004年全球直接投资可望突破7000亿美元,新一轮国际直接投资高峰将来临。 3、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制造及研发环节转移和服务外包成为新一轮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和国际直接投资增长的引擎,以跨国投资为主导的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趋势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带来难得的机遇。诸多国际著名研究机构认为,在当前全球新一轮结构调整过程中,更多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制造及研发环节将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向外转移;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设立区域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同时,服务外包已成为不可逆转且呈快速发展的趋势。联合国贸发会议和世界服务外包协会预测未来几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 4、我国在吸收跨国投资竞争中具有独特优势。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国内市场潜力巨大,产业配套能力不断提高,投资环境日益改善,特别是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将造就大量低成本、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使我国在承接服务外包和研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制造业方面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联合国贸发会议将我国列入世界前三名的投资热点国家,我国综合引资优势为我国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这一重要战略机遇,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各国竞相出台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国际引资竞争日趋激烈。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02年以来,各国修订的吸收外商投资政策、法规超过490项,放松对外商投资的限制、简化手续、扩大优惠政策的达95%以上。相比之下,我国外商投资政策对外资的吸引力正在减弱。如何继续保持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的国际竞争力,争创新优势,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是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对吸收外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一五”奠定发展基础的一年,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国民经济到2020年翻两番的目标,必须紧紧抓住当前重要战略机遇期,继续保持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产业配套能力强等比较优势,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大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吸收外资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二、2005年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思路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05年经济工作要求和目标,2005年外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切实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继续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吸收外资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增长;全面落实“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针,进一步提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水平;努力保持吸收外资规模,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工作目标是:实际使用外资力争在2004年水平上略有增长,大力提高吸收外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具体体现在: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外商投资在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断增强,带动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为社会稳定做出贡献;有利于节约型社会和循环经济的建立,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为完成2005年吸收外资工作目标,全国商务系统应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提高对外商投资的宏观管理水平。 1、根据中央关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吸收外资水平的要求,制订吸收外资中长期战略,做好“十一五”吸收外资规划。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的程序和国务院授权的权限,做好外商投资审批工作。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应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应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凡已下放地方的审批权,不上收。地方商务部门在审批工作中应加强与商务部相关司局的沟通与联系,避免行政复议。 3、按照合法、公开、公平、透明、便民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巩固各地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研究采取格式化审批的方法,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程序,减少审批内容,建立外商投资审批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公示制,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提高行政效率。 4、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外资统计制度》,加强对外资统计信息的核查和分析,充分运用各外商投资企业网络管理系统,提高数据的真实性,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规范对外商投资的管理。 5、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提高企业参加联合年检的比例和联合年检数据的真实性,切实减轻外商投资企业参检负担。 6、加强对从事外资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外资管理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改善吸收外商投资环境。 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继续保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进口设备免税等各项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 2、加强调研工作,及时了解国家各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外商投资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宏观调控重点行业吸收外资发展趋势,配合商务部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3、广泛开展增强服务意识的活动,丰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通过转变职能,推进改革,形成对外商投资结构调整、改善行政环境的有力支撑。 4、完善外商投诉机制,加大对外商投诉的协调力度,促进外商投诉的及时有效解决。尤其是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增强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和转让先进技术的信心。 (三)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宏观调控和产业引导,进一步调整优化外商投资结构。 1、大力吸收外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注重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加强人才培养,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发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创立更多的自有品牌,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外资投向的引导,对宏观调控的行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环保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 2、研究制定和完善产业配套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强原材料、零部件本地化配套,延伸产业链条,鼓励中外中小企业合作。 3、继续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出口型企业,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落实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政策,重点吸引跨国公司将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高的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推动外商投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4、创新吸收外资方式,完善外商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并购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促进外资参与金融不良资产的重组与处置。 5、加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服务贸易领域开放问题的研究,积极、稳妥地推进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6、鼓励跨国公司来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培训中心,投资于高新技术领域,同时也要警惕和防范跨国公司利用其资金和技术等优势,在部分行业实行垄断,限制竞争。 (四)鼓励外商参与西部大开发、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结构调整。 1、加快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开放型经济发展,实现东中西部互动和优势互补,努力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 2、继续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研究制订切实有效吸引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的政策,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东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政策措施,实现产业转移和梯度发展。 3、立足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基础,制订符合东北地区特点的吸收外商投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吸收外资在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中的促进作用。积极引导外商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发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科研和人才优势,积极承接跨国公司服务外包,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东北地区的现代物流、连锁业的发展。 4、东部沿海地区继续争创开放新优势,努力形成产业结构国内外联动和生产要素全球配置的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5、结合落实CEPA,珠江三角洲积极发挥毗邻香港、澳门的地理优势,通过扩大对外开放和吸收外商投资推进珠江三角整体发展水平和一体化进程。 (五)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 l、将全面落实温家宝总理对“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会议”的重要批示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作为今年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重点,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商务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5号),加强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窗口和示范作用,提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水平。 2、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新时期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建设用地、财政金融支持、扩大外商投资审批权、加快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完善多种功能、改善综合投资环境等方面切实帮助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结合制定“十一·五”规划,拟订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专项规划。对比国内外特殊经济区域的发展状况并总结借鉴其发展经验,适时研究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问题,发展壮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力量和规模,加快新的经济增长带形成的步伐。 4、进一步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制度,加强综合投资环境评价工作。健全统计报表体系,将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发展现代制造业、优化出口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向多功能综合性转变、土地集约利用、妥善安置农民、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评价范畴。开发建立功能完善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网络系统。 5、不断地总结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成就和取得新鲜经验,并加以广泛的宣传和推广,树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形象。举办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生招聘洽谈会,密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当代大学生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大学生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了解和认识,促进大学生就业。召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建工会精神文明研讨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召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投资年会,促进跨国公司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推动中东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 1、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新趋势的分析,密切关注各国投资政策的动向,为我国制订吸收外商投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按照全国投资促进工作战略改善投资促进工作,完善全国投资促进机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全国投资促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投资促进局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作用。 3、充分利用中日、中韩、中英等双边投资促进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投资促进工作,重点做好促进中小企业投资合作工作。 4、改进投资促进方式,不得违反规定给予外商投资以优惠、盲目攀比、单纯追求引资指标。 5、积极参加并共同办好投资促进活动。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全国性投资促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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