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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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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应如何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文件依据,劳部发[1996]29号。执行日期:1996年5月1日。 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应当在拟聘雇的外国人入境以前,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就业办)申请就业许可,并提供下列文件: (1)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2)拟聘雇外国人的工作经历及受教育情况证明; (3)拟聘雇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指似聘雇外国人持有的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相关技术证书,或该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曾从事与现聘雇岗位相关工作的资历证明);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5)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6)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拟聘用该外国人任职的董事会决议,独资企业出具聘任书。用人单位聘雇外国人的申请被批准以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许可证书,用人单位凭许可证书等有关材料向被授权单位申办外国人入境职业签证手续,并通过被授权单位向拟聘雇的外国人发出签证通知函及许可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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