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提交《外国人就业证》(在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或《外国专家证》(在辽宁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及复印件;
五、提交企业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六、年满18周岁首次申请者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在中山区人民路39号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
七、居留许可有效期满须再次申请新的居留许可者,除提交前一、二、三项手续外,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公函;延期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及复印件;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八、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交任职或就业单位证明亲属关系的公函;配偶还须提交婚姻证明及复印件;父母和子女还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首次申请居留许可者,出入境管理处须面见申请人,并做法律宣传。
*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人员可以获得1年有效期居留许可。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发布时间:2005-3-3 13: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