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出口企业
按照国家规定的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额达到企业全部产品销售额70%以上的,按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先进技术企业
a. 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再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b. 外国投资者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两类企业,且经营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经营期不足五年者,应当交回上述退税税款;c.“两类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时,免缴汇出额的所得税。